中国网讯 10月28日,思南县瓮溪镇田某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晒了3张田某拿着一支气枪的照片,结果田某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调查。
10月28日,田某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晒了3张田某拿着气枪的照片,被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发现,随后该所民警将田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田某交代了2016年10月2日从张某处借来的一支气枪,在瓮溪镇联盟村干河沟处打鸟,对其非法携带枪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张某主动将田某打鸟的气枪交到瓮溪派出所,同时如实交代了其在今年8月份从淘宝网上购买气枪一支、钢珠弹若干的违法事实。
目前,田某、张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同时对气枪予以收缴。(秦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