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水浇头案宣判 女子因投诉服务员惨被殴打浇开水 温州开水浇头案宣判 女子因投诉服务员惨被殴打浇开水:2015年8月24日晚,浙江省浙江省温州市民林女士和家人在鹿城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用餐,因与店员朱某发生纠纷,被朱某用开水浇头受伤。 2016年1月19日,鹿城法院一审认定服务员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同年8月24日,被害人林女士向鹿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火锅店、火锅店经营者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7.75万元。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