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在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上,实行“一般案件随机抽取、特殊案件分类抽取”的管理模式,依法保障其参审和监督的权利。
为了有效发挥陪审员的作用,该院采取严格管理考核、加强与旗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明确要求书记员在开庭前3天将起诉状复印件等材料送交陪审员、强化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等举措,进一步强化陪审员专业素质和参审能力。截至目前,该院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9%。(焦利平)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在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上,实行“一般案件随机抽取、特殊案件分类抽取”的管理模式,依法保障其参审和监督的权利。
为了有效发挥陪审员的作用,该院采取严格管理考核、加强与旗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明确要求书记员在开庭前3天将起诉状复印件等材料送交陪审员、强化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等举措,进一步强化陪审员专业素质和参审能力。截至目前,该院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9%。(焦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