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双11”网购消费提示——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昨日,省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示,谨慎参加网购商品“秒杀”活动。
网购不要盲目贪恋低价
“双11”即将来临,众多电商推出的各种秒杀、打折、让利促销等活动,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
消协提示:不要选择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商品。很多网络平台或商家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标价吸引消费者参与“秒杀”或“抢购”,一旦成交后,便以库存不足、不在配送范围等理由为借口,拖延交付,甚至取消交易。也不要因商品价格便宜被冲昏头脑,盲目选购不必要的商品。
收到货品仔细检查退货别超期
“双11”过后,最忙碌的就是快递环节,消费者网购商品后在收货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包裹。
消协提示:在收到商品后,要在第一时间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附带赠品、票据是否与自己的下单一致,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卖家联系。
对于网购商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除了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这四类商品,还有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7天内“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不要超期。
网购遇到“霸王条款”快举报
根据消协部门掌握的情况,个别购物网站在经营期间为避免责任,会推出一些不平等格式条款,为消费者维权制造麻烦。
消协提示:网购中,消费者如果遇到购物网站规定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设置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些都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消费者如果遇到经营者出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工商和消协部门举报。
赠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双11”商品促销季,不少商家推出购物送赠品活动,赠品的质量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消协提示:赠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根据《辽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有奖、附赠、打折等形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存在质量问题的,不能因为提供奖品、赠品、优惠而免除修理、更换义务以及其他责任。
消协部门同时提示,当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以联系购物网站客服进行维权。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卖家或购物网站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