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 星期四

常德:光天化日多次行窃 嚣张惯偷再次入刑

来源:中国网 编辑:黄正馨

中国网湖南讯 盗窃本不是光彩之事,多为秘密窃取,而有人却专选择在闹市光天化日行窃。近日,经常德市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悉,2016年6月30日上午7时许,因盗窃被多次判刑的被告人郑某某来到桃源县盘塘镇墟场,意图实施盗窃。首先窜至海尔电器专卖店内,将店主张某某放在办公桌上充电的一台价值人民币950元的“华为”X5手机盗走。随后又窜至十八子泡菜店内,将店主贺某某放在柜台下充电的一台价值人民币200元的“小米”3手机盗走。最后,又窜至盘农贸市场,将王某某放在车内驾驶座旁钱包内的人民币600元现金盗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根据案情做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温馨提示大家,在公共场所,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将财物单独放置,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被犯罪分子乘虚而入。(曹双春 通讯员 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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