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11月8日消息(记者左艾甫 通讯员刘艳红)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鄂政发[2016]52号),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纲要》从调研、起草、论证到征求意见、评估修订,历时一年,数易其稿。期间,时任省长王国生,副省长曾欣多次作指示、提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全程统筹,17个市、州政府和25个职能部门、行业系统提出意见建议。
《纲要》客观分析了当前湖北消防工作形势,作出了“三个不适应”(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不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适应)的基本判断,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湖北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申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稳控火灾,提出了5大发展目标,部署了5个方面19项具体任务,并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跟踪督办、严格奖惩等四个方面强化了保障落实措施。
特别是在任务部署中,《纲要》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战略、“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建设、“两圈两带一群”协调发展、“两型”社会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结合火灾防控工作现实需求,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开创性的指标任务。
此外,《纲要》对一些能够量化的指标任务,如城乡消防规划修订、市政消火栓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消防站建设、新增消防车等,运用附件形式分年度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