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刘杰)随着采暖季的到来,为推广洁净型煤,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洁净型煤的成本,沧州市安排了专项补贴资金。“四区一县”(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和沧县)洁净型煤的补贴标准为每吨480元,较去年提高了75元,其以外县(市)洁净型煤的补贴标准由所在县(市)确定。
按照《2016年沧州市中心城区洁净型煤推广实施办法》,“四区一县”居民每户限购两吨冬季取暖洁净型煤,购买时居民只缴纳市场售价与财政补贴的差额。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根据订购情况组织生产,按照要求配送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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