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 11月8日盘后,贝斯美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被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虞区安监局”)责令立即整改,并罚款3万元。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8日,上虞区安监局对贝斯美现场检查时,发现贝斯美没有对排查到的真空旁通阀未关闭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也未将隐患情况存在的危害性及时地告知操作人员。
贝斯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此上虞区安监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罚款3万元。贝斯美表示接受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将按时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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