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 智度股份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发现智度股份存在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充分,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决定书》称,2015年4月2日,智度股份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第二大股东李向清控制的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于4月27日归还,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2月24日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向河南正弘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000万元,于2016年3月15日收回,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临时披露义务。
智度股份2015年2月份计提销售费用-咨询费3,964,918.54元,在2015年3月红字冲回,2015年4月又重新计提,存在费用计提跨期调整问题,导致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
河南证监局表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智度股份实施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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