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0 星期三

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柔性作用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舒林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自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化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多时间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进而满足监管细则及要求,实现平稳过渡。

规范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互联网金融经过前几年的迅猛发展,累积的问题逐渐增多,风险不断加大。整治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互联网金融已经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也是互联网金融进一步规范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必经阶段。通过集中整治,督促规范尽快落实,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日趋科学,以此推动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治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企业创新三个层面的相互协同,营造“政府外部监管、行业内部引导、企业转型创新”的新型治理框架和格局,共同形成规范发展的合力。

在这三者当中,尤其需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柔性作用。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能理解政策意图和监管思路,领会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好地参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行业组织更贴近市场,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和企业实际情况,更加熟悉互联网金融自身特点,有利于引导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接受监管、完善管理、守法经营。

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柔性作用,无疑是对此次专项整治的一种有效补充。一是整治范围有限,监管不可能面面俱到,行业组织可把握行业实际,提出更高的自律要求,帮助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可以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时完善自律条款,弥补整治和监管的滞后性;三是自律可以提前为整治工作和监管政策进行市场验证和压力测试,待验证可行有效后再予以推广。因此,在开展刚性整治、底线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行业自觉自发的自律行为,是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摘自11月7日《光明日报》2版《规范互联网金融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作者:伍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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