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11月9日消息(记者何伟奇 通讯员粤消宣)11月9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2016“双11”网购消费提示和维权指导,针对“双11”容易出现的虚标原价及折扣、变相涨价、不实宣传、货不对板、售后处理拖延、退换货遇阻、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遭遇网络欺诈等问题,提醒消费者客观理性看待促销价格折扣,不盲目冲动消费。
今年广东省消委会列出“双11”期间五大消费提示和维权指导分别是:客观理性看待促销价格折扣,不盲目冲动消费;预售“定金”有风险,消费者应多留心眼;防止配送服务质量“缩水”,事先与商家作好约定;选择信誉度高的购物网站,谨防网络欺诈;使用安全支付方式,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在“双11”期间,部分商家将通过看似低廉的价格及大力度折扣来作促销,消费者容易因商品价格、折扣而选择消费,而实际上商家有可能采取了虚标原价、“先提价再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来牟利。预售模式是今年“双11”各大电商平台广泛采用的促销手法,虽然看似优惠力度更大,但实际中可能蕴藏更大风险。预售模式一般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但对“定金”是否能退却模糊规定,消费者在没有与商家另有约定的情况下,若单方面取消订单,则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按往年经验,“双十一”期间网购量急剧增加,快递行业承受巨大压力,受业务量激增影响,“快递”服务质量达不到预期。网购贵重物品丢失,包裹无端破损,商品货不对板,货品迟迟不能送达,都是节后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向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也可以依据《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第三方电商平台投诉或者索赔。如果遇到价格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向价格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明确了网络交易价格管理原则,将更加方便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