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1月9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刘少杰)11月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政接受海南新闻广播《法治之声》节目的邀请,在该节目中就如何“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与节目主持人进行了访谈互动。李政在访谈节目中就二中院面对“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立足正在进行中的执行体制改革试点,详细介绍了完成既定任务的思路、措施和办法。
李政认为,破解执行难题首先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和突出二中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在进行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同时,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措施,依法控制和处置被执行财产。对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财产报告义务或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包括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强有力的制裁手段震慑被执行人。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或者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寻求从刑罚角度对被执行人科以刑事制裁。二是充分运用信用惩戒平台,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根据《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将在更多领域、更广范围被压缩,真正实现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从内部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消除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结合正在进行的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执行实施案件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合理、清晰的划分主体职责,调动和激发各环节执行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坚定不移的走执行信息化的道路。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树立“向信息科技要生产力”的意识,显著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李政介绍,针对“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既定任务,二中院党组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听取和研究执行部门汇报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鹏到执行部门做专题调研,指导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的拟定。围绕既定任务和目标,按照省高院部署的“执行会战”攻坚专项活动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二中院将主要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历年来因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暂无条件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底数,为下一步恢复执行和因为执行不能而退出执行程序的分流奠定基础。二是做好当前正在进行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的善后工作,尤其是要从旧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过渡到新的、统一的执行案款管理平台,为加强执行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程度创造条件。三是加大目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或有条件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力争实现省高院部署和要求的执行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目标。四是加大对涉及民生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通过一定的经济救助感受到国家的人文关怀。五是提高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类媒体平台上的滚动曝光频度,严格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尤其是对拒不报告财产状况、逃避或规避执行,甚至是公然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拘留的坚决拘留。
李政表示,任务虽然艰巨,但只要有党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有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指挥,有来自于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海南二中院必将完成“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既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