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直击积弊,扶正祛邪,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依然存在,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有必要采取新的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11月2日,新华社受权全文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文件,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体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风是党性的外在反映,作风纯洁是党的纯洁性的直接体现。延安时期,毛泽东曾十分自豪地说:“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当年在十分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做到“十没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时代创造的一个奇迹,也给我们留下宝贵的经验:即好风气是领导带头带出来的;好风气是严明法纪管出来的;好风气是民主监督促出来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严治党,保持党的作风纯洁,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首先要强化组织管理和制度约束,坚持原则,着力解决党员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粗的问题。十八届六中全会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通过了《准则》和《条例》,前者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后者则针对过去一个时段存在的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从严治党,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处在党和人民事业的领导岗位上,这就决定了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方面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由此也决定了务必时时、处处用党章和党规对照自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以自己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
基于这样的考虑,《准则》和《条例》着重把高级干部突出出来。譬如,《准则》前面最后一段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准则》倒数第二段进一步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 《准则》还提出“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
《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如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等等。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准则》和《条例》在从严治党方面的新要求和新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要全党同志坚持不懈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党就能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达到新境界。
(作者:曹敏华 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