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星期五

省物价局双11提醒:商家不得虚构原价和标称最低价

来源:长江网 编辑:刘舒林

绘图/刘阳

昨日,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书》,提出了11项禁止,包括禁止虚构原价,禁止使用“特价”“清仓价”“零利润”“全网最低价”等不实标价。

去年,国家发改委首次对线上商业提出相关“禁止”,今年我省更是首次对线上和线下商业共同提出11项禁止,规范“双11”期间的价格行为。

有商家大促前临时提价

“双11”来临,各大商家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不少商家打出“特价”“全网最低价”“零利润”“仅限今日”等促销口号。但这些优惠是否属实,消费者难以分辨。

去年“双11”前夕,武汉市民杜女士准备网购一件羽绒服,她选中了一个款式,标价799元,准备“双11”期间下单。网店客服告诉她,到时会有半价优惠活动,前300名下单者还有赠品。杜女士为此守到“双11”凌晨,但发现这件衣服的价格还是799元。原来,商家将原价改成了1599元,打完折后还是799元。

与杜女士有相同经历的消费者比比皆是。每次商家集中大促后,工商、质检等部门接到的投诉量都会暴增,其中不少是价格纠纷。今年上半年,省消委组织受理的网购纠纷投诉量,同比增长六成。

禁用欺骗性误导性表述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督促、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昨日,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书》,提出了11项禁止。

禁止虚构商品原价的行为。如商家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对此前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概念,都在禁止之列。

禁止使用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价格表述。如“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零利润”“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如果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都在禁止之列。

禁止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的行为。有的商家喜欢玩文字游戏打“擦边球”,不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或者被比较价格没有来源和依据,这种行为也将行不通。

对于容易产生纠纷的购物赠品,提醒书提出,禁止在馈赠销售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消费者发现问题可举报

去年“双11”前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禁止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今年,省物价局首次发布“双11”提醒书,不仅针对线上商家,也对线下商家适用。

“提醒书主要是对商家的不真实价格行为发出禁令,实实在在有依据的打折不受影响。”省物价局价监分局负责人说,“特价”“明日涨价”等词语并非完全不能使用,但必须符合真实情况。部分商家随意使用“全网最低价”等表述,实际上无据可依,只是为了诱导消费者,这些不真实的价格行为是被禁止的。

电商业内人士表示,“双11”等购物大促中,价格乱象屡禁不止,杜绝价格违法行为,除了相关部门的规范,电商及平台也应承担核实和监管义务。

据了解,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发现问题、遇到纠纷,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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