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戴建光陈洁
本报记者张肖斌
“刚买的液晶电视机屏幕怎么就坏了呢?”家住仙居县安洲街道仙德小区的张先生花了近3000元,购买了一台海信液晶电视,因等不及商场售后人员上门,自行拆箱打算自己安装。拆开一看后傻了眼,电视的液晶屏幕已严重破损。对此,海信厂方和经销商都以“自行开箱,导致产品损坏责任无法鉴定”为由,拒绝退换货。
前段时间,张先生在白塔某电器商场买了三件电器,其中有一台液晶电视。电视送到家后,因为家里装修还需要一段时间,张先生就想等房屋装修完后再安装。房屋装修后,因未等到售后人员上门,他自行拆开包装箱,发现电视机液晶屏已经损坏,售后服务人员也确认该电器已破损无法安装。
张先生赶紧致电商场售后服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在购买时已告知,顾客在售后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自行拆开外包装,导致产品损坏,责任无法鉴定,不予以退换货,由顾客自行承担损失。
张先生表示:“我去商场买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提醒我必须在售后人员上门后才可拆开,送货人员把货送到家里的时候也没有提醒。”电器商场负责人却说:“我们工作人员不可能没有提醒,即使没有提醒,按照行业规矩也不应该自己拆开。”
张先生委屈地说:“我们已经多年没有买过电器,这些规矩我们也不了解,要是知道怎么会随便把它拆开。近3000元的电视一天也没看,就成了废品。”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仙居县消费者协会白塔分会求助。消协人员向电器商场了解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鉴于该电视究竟是运输过程中损坏,还是拆封过程中损坏,责任难以界定,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达成如下协议:厂家售后维修部门减免一部分维修费用后,由消费者和商场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维修费用。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仙居县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一定要当着送货员的面签收验货。对空调等需要安装的电器,一定要在安装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拆封包装,切勿私自拆封安装,以免引来不必要的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