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先生家被挖的地现在杂草丛生,水源也被改道入溪。
□见习记者 李燕发 陈律全 文/图
近日,本报接到来自永定区古竹乡杨家寨自然村一位姓苏的先生的来信,苏先生信中称自家的责任田被人无故挖了,多次投诉未得到结果。10月25日,记者来到永定区古竹乡杨家寨自然村,对苏先生所反映的事件进行了走访调查。
未收到征地款
据苏先生介绍,古竹乡政府于2014年规划在该乡营排前建汽车站,而他家的责任田在征收范围。当时,征收工作人员到他家征收,由于他当时不在家,征收人员就让他妻子苏女士在征收发放表上签字,后又叫报银行卡号,由于当时苏女士在干农活,一时找不到银行卡,就没有报。事后,苏先生了解了情况,但因为一直没人上门,也没有谁提征收款的事,所以他以为这事不了了之。
今年7月21日,却有人开着挖掘机将他家的责任田挖了大半,损毁李子树10棵、梅子树1棵、香蕉树10棵,并毁坏了原地貌。同时该责任田临近小溪,有一处水源,系下游农田灌溉使用,也被改流入溪。苏先生多次向相关负责人咨询投诉,却被告知他已经签字拿钱。他表示疑惑,自己并没有收到征地款,也没有被告知任何相关信息,为何会被无故挖地。
随后,记者在苏先生的陪同下来到被挖的责任田现场,由于时间间隔较久,现场已经是杂草丛生,但依稀可以看到一些当时被挖的痕迹,关于苏先生提到的灌溉水源被改道,也确实存在。
责任田被强挖
记者来到古竹乡政府,找到了当时负责征收工作的古竹乡组织委员黄进璋。黄进璋介绍,2014年,乡里确系接省厅文件开始规划建设乡汽车站,当时并不是他去苏先生家征收。后来此事移交到他手中,他也进行了相关了解。经查,由于当时该户签了发放表没有标注卡号,苏先生确实没有收到该笔征收款项。由于财务始终显示欠款状态,他向苏先生提出配合做了一笔回款交易,今年9月14日,让财务向苏先生打款10174元。9月26日,苏先生将此款打回。随后他按照青苗补偿标准提出对苏先生损坏林地赔偿1030元,苏先生以赔付金额过底为由拒绝。随后事情交付给古竹乡副书记江文健协商处理。
苏先生称,自己不能接受1030元的赔偿金,同时提出四点要求,要求乡政府在征收发放表上注明“未实付”,赔偿3000元的果树损失,恢复责任田原貌,赔偿误工费1000元。
随后记者联系了古竹乡副书记江文健,他表示,当时挖地系该村一位村民苏某星所为,该村民由于对汽车站建设项目有意向,但征收工作迟迟没有办法完成,于是于2016年7月21日对苏先生家的责任田进行强挖,同时被挖的还有另一位已经收到征地款的村民,系个人行为纠纷,对苏先生提出的要求无法满足。
将会抓紧处理
苏先生在记者陪同下电话联系了苏某星,苏某星表示自己确实是去挖了地,但不是个人行为,是有人授意,因此他拒绝接受赔付要求。但当问到是谁授意时,苏某星却支支吾吾,表示不清楚,多次询问后,苏某星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联系了本村另一位被挖地的村民。该村民称,7月21日被挖地那天,有本村村民看到该村村主任苏立根、村支书苏汀远在场。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两人,他们均表示当时并没有在场,征地是乡里工作,自己没有负责相关工作,不清楚情况。
江文健向记者表示,此事目前已经在协商解决,他向苏先生提出几点处理意见,要求苏某星对灌溉水源进行埋管引流,防止塌陷;恢复土地原貌;对苏先生林地损失按照标准要求苏某星赔付1030元。限期10月底前完成,以上意见苏先生表示可以接受。
9月27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江文健,他表示正在抓紧处理,这几天会先联系打款。
11月8日,记者与苏先生再次电话联系,他告诉记者,1030元补偿款已经收到,但埋管引流、恢复土地原貌、误工费等其他事项还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