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上亿元、坐拥100套房产,敛财渠道涵盖工程建设、医疗采购、人事任免……被称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昨日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开庭审理。庭审中透露出的种种信息表明,王天朝涉嫌创下医疗系统官员腐败的多项“纪录”。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王天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天朝:
汉族,1957年9月生,在职博士,1975年8月参加工作。其曾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2014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公诉机关指控
2004年至2014年
10年时间
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
收受贿赂财物共计
折合人民币1.16亿余元
美元8万元
涉及15项犯罪事实
收受100套住房
辩称:时间长记不清楚了
公诉方指控:2010年6月,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孝仁(另案处理)承揽、开发昆华医院安宁市太平镇分院职工住宅小区昆华苑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徐孝仁通过谢瑜(另案处理)、李季(另案处理)贿赂的昆华苑小区l00套住房,价值人民币8317.4722万元。
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前,云南省纪委曾就王天朝案进行过通报,其中提及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100个车位,“双百院长”之称正是由此而来。但检方昨日仅指控了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的犯罪事实,并未提及100个车位。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2006年安宁市政府准备与昆华医院合作在安宁建设分院,批下来的地块除了医院划拨用地,还有200多亩配套开发用地。在谢瑜、李季的引荐下,王天朝认识了徐孝仁。2007年4月,配套开发用地的招标文件中出现了该地块“南侧需合作或引进建设一个省级医院项目”的限制性条件。2007年7月,昆华医院与徐孝仁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月该块土地挂牌出让,徐孝仁公司作为唯一符合条件的公司中标。谢瑜、李季等人证词显示,王天朝和徐孝仁之间通过谢瑜商谈要10%~20%的好处费,但因为资金紧张,徐孝仁提出以价值相当的100套住房、100个车位送给王天朝、谢瑜和李季。王天朝听说后表示:“没有办法了,送房子也可以”。此后,徐孝仁打了8000多万元到谢瑜、李季公司的账上,两人又操作用这笔钱去昆华苑买了100套房子,但没有购买车位。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正是由于100个车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在法律上没有作为受贿事实起诉。
庭审中,王天朝称:“时间长,记不清楚了,我与徐孝仁没有经济往来。”他说,当谢瑜在电话中告知他,得到的好处不是现金而是房子时,他还为此在电话中发火,质问谢瑜:“你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他强调,谢瑜是李季的前妻,他们之间做了什么事,自己根本不清楚。而所谓的限制性用地,昆华医院也没有权利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