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0日讯 11月10日,惠尔顿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业务操作流程违规和信息披露不真实,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公告显示,惠尔顿于2016年9月7日披露《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方案》,公告中称以惠尔顿现有总股本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12日。然而,截至2016年9月12日开盘前,惠尔顿并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提交过办理权益分派业务的材料,因此,2016年9月12日股转公司无法进行除权除息的操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无法进行权益分派的操作,股转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对惠尔顿进行了紧急停牌。
惠尔顿上述行为构成业务操作流程违规和信息披露不真实,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惠尔顿及其董秘林江娟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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