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冻结银行账户并限制高消费的林某等人,主动找到连城法院法官,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2014年,林某因生意周转向银行贷款了5万元,之后却逾期未还,还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银行将林某及其妻子陈某、担保人吴某诉至法院。案件经连城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林某、陈某应偿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被告吴某对林某、陈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今年4月,因林某、陈某、吴某等人仍未还款,银行向连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林某家中执行,得知该夫妻二人欠下债务后一直在外,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困境。面对困难,执行法官并未气馁,考虑到林某夫妻从事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必然用到银行账户,于是通过福建司法查控系统对林某等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时时排查。
不久前,案件有了突破,执行法官发现担保人吴某在连城某银行存入了2万元。为避免资金转移,执行法官一方面利用查控系统,一口气冻结了林某、陈某、吴某三被执行人在连城、新罗、三明等地的8个银行账户,另一方面将该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逼其现身。果不其然,近日,林某、陈某、吴某三人急匆匆赶到法院,表示马上清偿欠款,请求法院将其账户解冻,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林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日即筹款将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
(通讯员罗立军朱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