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七成受访女性赞同
目前全国十余个地区已经明确给予女性这一权益
日前,随着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并专门明确了“痛经假”,使得“痛经假”再度进入公众视线。目前有十余个地区在本地区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提出女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休“痛经假”,最长可休二至三天。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福利咱们辽宁女同胞们何时能享受到?
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享“痛经假”
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十余个地区,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此外,广东去年已就此征求意见,并将其列入2016年制订规章计划。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