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9 星期二

常德武陵区检察院:两男子盗窃路灯电缆线获刑罚

来源:中国网 编辑:颜学辉

中国网湖南讯 明知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仍进行破坏性盗窃。近日,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2月1日晚,被告人白某某、陈某某伙同同案人李某某、徐某某(均已判刑)从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窜至常德经开区4号路,四人分工(挖坑、拉线、装袋、上车)后,采用在路灯电缆线井旁边挖坑的方式,将该路段东侧正在使用中的150余米路灯电缆线盗走(分5袋装)。后由四人将盗得的电缆线运至武陵镇黑建民的废品收购店内存放,并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在草坪镇过年的黑某某(已判刑)。2月9日(正月初十)黑某某从草坪返回武陵镇后,四人将盗得的路灯电缆线以4200的价格卖给黑某某,黑某某再以44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他人。事后被告人白某某、陈某某各分得1000余元。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电缆线时价总共为17100元整。经常德经开区市政维护中心统计,造成直接损失合计156000元。

经查:二被告人均因破坏电力设备于2007年分别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 (曹双春 通讯员曾志荣 文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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