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0 星期日

房地产公司高管侵吞1.15亿潜逃 6年后6000万终退赔

来源:厦门网 编辑:陈晶晶

该企业员工到思明法院领取退赔款。

昨日上午九点半,思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财务柜台,厦门某房地产企业的员工正在紧张地办理退赔手续。为了能取回这笔六千两百多万元的公司资产,他们足足等待了将近六年。

2006年至2010年间,以某房地产集团总经理韩某为首的五人团伙精心谋划,步步为营,总共侵吞了1.15亿元公司资产。尽管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冻结了六千多万元赃款,但此案案情复杂,还曾名列2011年福建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重重环节,才于今年六月正式审结宣判,冻结在案的资金也得以退赔给被害企业。

据悉,此案也是全省基层法院刑事个案中退赔金额最大的案件。

【图谋】

大权在握伙同外人侵吞公司资产

韩某曾独掌公司大权:2003年11月,他出任房地产集团总经理;2004年1月,他又兼任厦门公司总经理,同时负责成都、太仓、上海、重庆等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手操办合同洽谈、签订、付款审批等重大事项。

房地产项目所涉事务繁多,动辄就是上千万乃至上亿的资金往来,韩某浸淫其中,渐渐起了不轨之心。

2006年开始,韩某勾结同公司的女友小方和上海公司开发部经理王某,共同谋划侵吞公司资产。张三和张某中就在此时被他们雇佣入伙,注册成立了七八家“空壳公司”。这些空壳公司既无建筑设计、施工,电力设计、施工资质,也没有基本的人员、资金、设备,存在的目的就是帮韩某转移公司资产,以备将来分赃。

 【手段】

满口谎言以虚高合同骗取工程款

韩某的骗钱套路可以用以下几个步骤概括:虚构空壳公司实力、假称能为项目解决特殊困难、诱导公司签订价格虚高的合同、以降低费用为由拆分合同、骗走合同中虚高部分价款。

韩某常常用“政府部门”替自己背锅。比如,他曾经谎称“政府要求建酒店,与总公司建住宅的计划冲突”,骗公司以虚高价格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又谎称“政府要求建110KV变电站,要与电力部门的关系单位签合同才能解决此事”,骗房地产公司与空壳公司签订了总金额高达1.6亿元的电力施工合同。

有一次签订电力施工合同前,总公司派人到空壳公司考察,韩某急中生智,让张三冒充空壳公司的项目经理,把公司和电力部门莫须有的关系吹得天花乱坠,骗得考察代表的信任。

用这套手法,韩某等人在厦门繁华路段的大型商圈项目中卷走了8508万余元工程款,又在成都、太仓两地分别侵吞了2891万余元和112万余元公司资金,总计1.1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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