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两年后,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终于破冰。8月18日,国资委正式发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将在年内启动试点,这标志着这一时隔12年的改革再次起航。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持股试点意见“严”字当头,《意见》中六次提到了严格二字。对于试点范围、参与持股人员、锁定期以及后期风险防范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国资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认为,本次员工持股意见显示出极其谨慎的态度。而这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认识有关。但他同时表示,当前央企国企效益下滑在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这将推动员工持股进一步放开。
在历史上,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曾多次出现叫停与重新启动。时至今日,仍有企业表示,对员工持股仍有顾虑,推行起来难度较大。
【焦点1】
试点企业应是竞争性企业
国资委坦言,实行员工持股,涉及面比较宽,操作比较复杂,需进行试点探索。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持股试点意见“严”字当头,《意见》中六次提到了严格二字。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 量;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评价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员工持股方案;严格审核试点企业申报材料,成熟一户开展一户;严格履行有关决策和审批备案程序。
而对于能够参与员工持股改革的企业,《意见》也作出了多项要求,比如,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和各省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这意味着大中 型国企可能无缘本次改革;再如,企业必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这意味着能源、电信等行业国企也可能不会被确定为试点。
对于参与持股人员,《意见》要求应当是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 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 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