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星期三

新一轮中小学名校长、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遴选启动拟各培养100名

来源:漳州新闻网 编辑:林峰峰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陈晓云)11月8日,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本批名校长拟培养100名,实行一次性遴选,原则上按中学40名、小学48名、幼儿园10名和特教2名进行安排。

推荐名额按培养人选总数的1.5倍进行分配。其中,省直学校纳入福州市统一推荐,另增加3个推荐名额给福州市(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各1名),由福州市统一评审,统筹择优推荐。本批漳州获得13个名额分配。

遴选对象是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现任正职校(园)长;一般具有3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称;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近5年承担过有关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公开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论文。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于2012年启动“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历时3年,采取出国进修、名校挂职、名校长工作室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学术研讨、撰写专著等方式,共有108名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作为培训对象。最终,省教育厅核准100名培养对象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另8人被淘汰。

又讯(记者 陈晓云)日前,省教育厅就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遴选有关工作发布通知,“十三五”期间将组织实施新一轮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本批名师拟培养100名左右,实行一次性遴选,其中中心校及以上正职校长、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教师不超过培养人选总数的10%。

据了解,推荐名额按培养人选总数的3倍进行分配。培养人数原则上按高中30名、初中20名、小学38名、幼儿园10名、特教学校2名进行安排。

遴选对象为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要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称;原则上应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正高级教师。

名师培养人选由市、县(区)教育局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直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报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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