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星期三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案一审宣判 被判处死缓

来源:中国日报网 编辑:吴海东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2016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朱明国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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