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5 星期四

“造福工程”款都贪 这个村主任栽了

来源:泉州网 编辑:林峰峰

恐事情败露赶紧补发给村民,仍构成贪污罪

泉州网11月12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叶鹏凤 刘梅莲)3.3万元“造福工程”建房补助款都敢贪,洛江区某村原村主任刘某,这回难逃法律制裁,近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据悉,他恐事情败露,将款项补发给村民,但并不影响贪污罪的构成。

据悉,刘某于2013年9月利用担任洛江河市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管理的职务便利,采用冒领的方式骗取该村6户22名村民2012年造福工程建房补助款共计3.3万元,并占为己有。

今年1月,洛江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扶贫基金进行专项检查过程,听到风声的刘某恐事情败露,于今年1月12日至14日将2.7万元补发给其中的5户村民,并交代他们,若有人问起,便说是之前已经领取的。因其中1户不愿意收下,刘某又将剩下的6000元发给村里的1名困难户。后刘某投案自首。

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刘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管理的职务便利,骗取村民的造福工程款3.3万元,属贪污国有财产,且数额较大。虽然在案发前私自全部补发给村民,又具有自首情节,被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但并不影响其贪污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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