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润萱 记者 万凌云)去年12月,镇江市润州区某新村发生一起凶案,丈夫乔明找其妻子商谈离婚事宜试图挽回婚姻,哪知一言不合,竟持刀对其妻子于琳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连刺多刀,致其受伤。12日,记者从镇江润州法院获悉,近日润州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乔明被判决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院方介绍,乔明和于琳于2010年下半年相识,2011年产生感情,2013年上半年双方各自解除原婚姻关系后,于同年11月登记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结成夫妇,本是一场难得的姻缘。可是婚后双方夫妻关系并不和睦,乔明对于琳不信任,性格多疑,还动辄对于琳施加暴力。
时间一长,于琳对乔明彻底死心后,于2015年9月向镇江京口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乔明离婚。
2015年12月一天晚上10时许,乔明携带匕首至镇江某新村于琳住处,找其商谈离婚事宜,希望可以挽留婚姻。在得到于琳的否定后恼羞成怒,当即将携带的匕首掏出,向于琳头面部、颈部、胸部等多处刺去,被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经过思想斗争,当晚11时许,乔明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于琳的损伤属轻伤一级。
镇江润州法院经审理认为,乔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主动投案自首,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此外,法院还透露,乔明本想挽留婚姻,但并无改善夫妻关系之行为,反而在诉讼期间发生砍伤于琳的严重恶性事件,为保护妇女权益,镇江京口区法院于2015年12月判决解除双方之间婚姻关系,准予于琳与乔明离婚。
采访中,主审法官表示,随着离婚率攀升,再婚也频频出现,但再婚家庭往往比初婚家庭心情更复杂,面临的烦恼更多,“如不能正确处理各方关系,再婚家庭更存在解体风险”,法官就此警示:既然选择了再次婚姻,双方已经走到一起了,更要加倍关心和爱护对方,使他(她)感到温暖、开心,而双方彼此信任、相互尊重,就可以大大缩短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共同步入再婚的幸福殿堂。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再婚家庭的幸福美满,只有彼此做到精神和谐、思想一致、感情共鸣,这样才能利己利家,有益社会”,主审法官最后说。(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乔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