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沙洋县国税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今年年初制定了《沙洋县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实施至今,该局总结推行五条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工作。目前,沙洋县辖区内个体税收达点率已达3.49%,其中,汉津分局辖区内个体税收达点率高达5.94%。
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现“痕迹化”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个人建立工作台帐,对所管个体工商户建立管户台账,及时记录个人工作情况和个体工商户具体情况,实现日常税收管理“五清楚一完整”,即户籍情况清楚、税收政策清楚、税基情况清楚、发票使用情况清楚、滞罚情况清楚、资料整理规范完整,通过“痕迹化”管理有效保障执法正确、程序规范。
加强户籍发票巡查,推行“全方位”管理。结合征管科下发的工商比对户籍信息开展巡查工作,实地考察,跟踪管理,认真清理好停歇业户、失踪户,做好统计工作;在发票巡查工作中,切实加强领用存信息、开具数量和金额信息的比对工作,协助纳税服务厅做好发票交旧验旧和数据录入,防止代开和虚开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发票逆向检查,通过逆向检查打击违法使用发票行为,有效防止税收流失,打造“全方位”无死角覆盖式管理。
推广税控发票系统,促进“现代化”管理。严格管理发票使用,做好推广税控发票系统工作,进行分类别、分方法开展,对达到起征点且需要用票的个体户,要求必须开通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对其他个体工商户,鼓励开通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开通率和使用率。截至目前,税控发票系统推广效果良好,辖区内达到起征点且需要用票的个体户使用率已达100%。
规范加强电子定税,加强“信息化”管理。税源管理部门抽取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成立定税评议小组,每年将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撰写调查报告,填制有关表格,报至征管科,进行电子信息存档管理。
公示公布接受监督,打造“透明化”管理。各单位各阶段注重公示公布,管理分局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由各税源管理该局具体确定。主管税务部门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进行公布,实行内部公示与外部公示相结合的原则,内部公示于县局内网公示专栏,接受该局全体人员监督。该局每月将个体户的停歇业情况、注销情况和新办户定税、调整的定税上报征管科,由征管科汇总后在内网公示。(韩琰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