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随意挤占公交站,让公交车无法正常停靠;核定载客8人的面包车竟然装了12个人。记者多日来在刘园、大学城地铁站等地看到地铁站门口乱象丛生,多辆黑车内部改装后在此拉客运营,与出租车等社会车辆肆意挤占公交专用道,安全隐患突出。
在位于西青区的师范大学公交站,记者刚下地铁就有人上前询问:“去师大么?两块一位!”在交钱后,记者被引导到停在“大学城地铁站”公交站牌旁机动车一车道上的一辆面包车上。记者看到,为了多拉乘客,该面包车中部的一排座椅已被卸下,司机在车中部和驾驶座后各加装的一排板凳。在车厢中间,还放置了4个马扎。
随后,这个司机继续在地铁站口揽客,先后多位学生上了车,直到司机发现车上再装不了乘客,才开车驶向师范大学。此时,从记者发现这辆面包车到车辆开走,这辆黑车已经在“大学城地铁站”公交站牌旁的机动车一车道停了近15分钟。这时记者数了一下,这辆面包车后排坐着三名乘客,车中部和驾驶员身后两排改装的板凳上各坐着三名乘客,三排乘客的中间还有四名乘客侧着身子坐在马扎上,加之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司机和一名乘客,这辆核载8人的面包车竟然坐了15个人,车内已严重超载。从记者手机上的导航系统显示,不到三公里的路途,这辆车的最高速竟然达到85公里/小时。
记者发现,在上述这辆面包车旁,还有老年代步车、电瓶车、小汽车等多种黑车在地铁站出入口旁停车揽客,将公交车站和地铁站团团围住,旁边的机动车一车道也被占用。刚刚驶过的一辆311路被迫在离公交站还有10多米的地方下客。同时,记者在曹庄、刘园等多个地铁站附近发现,黑车、出租车等社会车辆挤占公交站的情况是屡见不鲜。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咨询了本市有关法律人士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同时,针对黑车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