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近日,阜阳市委宣传部、阜阳市委政法委,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阜阳市检察院,阜阳市司法局、阜阳市政府法制办、阜阳市法宣办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以案释法工作。
《意见》明确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等人员为工作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案件为手段,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以案释法活动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各级各类单位和组织。为确保以案释法工作取得实效,《意见》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以案释法宣传讲解、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公民旁听庭审、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协调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以案释法工作水平。(潘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