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星期五

婆婆屡屡家暴儿媳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新民网 编辑:吴海东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施法 记者 顾元森)家住南京市玄武区的姚某经常受到婆婆辱骂甚至殴打,婆婆甚至威胁“让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姚某搜集证据后,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3月1日反家暴法生效以来,南京市各级法院已累计签发31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力度在全国排名前列。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儿媳姚某与婆婆郭某关系紧张,郭某为人强势,经常辱骂姚某。姚某实在不堪忍受,于是向法院提交了4份出警记录、17张相关照片及邻居书面证词,用以证明婆婆确实对自己进行过威胁、辱骂,其中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用绳子勒过人你小心点”等威胁性语言。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即对姚某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听证,确认了婆婆郭某确实存在言语威胁儿媳的行为。两天内,南京玄武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婆婆郭某殴打、威胁儿媳,并向辖区内派出所和社区组织送达该民事裁定书。一旦郭某存在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行为,构成犯罪则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将对其予以训诫,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反家暴法生效后,以往无法单独提出的家暴“人身保护令”成为独立案由,家暴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家庭成员言语威胁、恐吓并能提供相应证据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保护。在南京市法院已签发生效的31份“人身保护令”中,申请人是妻子的有20件,丈夫申请的有两件,其余则发生在父母与子女辈之间。遭受家暴,不但指肉体上的暴力行为,言语威胁、精神伤害也在人身保护令予以禁止的范围,姚某申请的人身保护令便属于此列。

据了解,在南京市法院签发出的31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目前尚无一起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的情况,这充分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了积极效果。南京市中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周侃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为形成实施反家暴法的司法联动机制,市法院专门与市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包括证据收集、案件事实调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送达及执行等问题进行细致规定,一旦发现违反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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