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 记者郄建荣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八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从11月12日起陆续向被督察地方反馈督察意见。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从今年7月开始,由陆浩、杨松、吴新雄、李家祥、王万宾、姜伟新、贾治邦、蒋巨峰(均为正部级领导)分别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八个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自治区、云南省、宁夏自治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从11月12日开始,八个督察组将陆续向地方反馈督察意见。
这位负责人说,督察反馈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同时,向被督察地方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将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