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为一名法官,就必须踏入“员额”的门槛;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就必须在“入额”后继续努力。
2016年7月20日,在吉林长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要落实好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入额标准,真正把优秀人才选任为员额法官。
此时的上海,已经悄然进入员额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发展。“优化结构”的理念已经基本厘清,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选拔方法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接下来的考验更加深层次——如何实现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全市统筹、竞争择优”大平台优化?法官助理的配置模式和职能定位是什么?法官助理如何晋升到法官,具体的标准是什么?
8月27日,来自上海各级法院的331名法官参加了在上海法官学院举行的全市法院第二批法官入额考试,此次参考人员平均年龄38岁,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有227人,约占69%。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法院审判资源的配置,上海法院的这次遴选办法“升级”了——根据全市法院的实际情况,第二批助理审判员入额在仍坚持业绩考核与能力考试相结合、择优遴选入额的原则上,采取“全市统筹、竞争择优”的方法进行。统筹平台分高中院和区(县)法院两个层面进行遴选,即现在高、中院工作的助理审判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在高院或中院(含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经统一考核考试竞争择优入额;现在区(县)法院工作的助理审判员,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在区(县)法院之间双向选择,经统一考核考试竞争择优入额。
在遴选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上海也打破了入额法官终身制,建立法官日常工作考核和员额退出机制,将考评机制与遴选晋升机制、惩戒退出机制有效衔接,为法官等级晋升、薪酬待遇设定科学依据。入额并非“一劳永逸”,所有入额法官将会每年接受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法官员额。
路漫漫其修远兮。员额制改革牵一发动全身,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司法实际出发。在这场改革的过程中,考验的不仅是制度设计,更是制度中那些法律人的“心”。
司改,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