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中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到2016年9月18日。《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包括“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办法》中提出,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
□执法范围
6个领域含交通管理食药监等
《办法》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处罚权等6个方面。
中国城市管理协会会长罗亚蒙表示,执法范围内的6个方面是对近20年来城管执法实践的部分总结,但这部分并没有创新内容,“过去各地城管执法不统一,但之前这6项内容均存在”。而且,从全国各地的执法实践来看,这6项包括的内容并不是十分全面,且滞后于部分地区的实践。例如,山东青岛有部分地区把海洋渔业的执法权划给了城管局,还有内蒙古的鄂尔多斯把草原执法也划给了城管局。
交通管理各地执法权划归情况各异
对于“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罗亚蒙介绍,这其中的城市道路指的是非机动车道。在2002年时,国务院就已经把这项执法权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只不过各地的情况不一样,这一项并不是创新。
罗亚蒙说,十几年前国务院曾明确发布,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归公安交管部门,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归城管部门。但是因为涉及利益问题,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有些城市的公安交管部门交出了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有些城市的没有交出。“如果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全部划给城管执法部门,算是有所进步,但又可能出现难以执法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