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11月11日,黑尊生物披露公告称,于9日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6年上半年黑尊生物向关联方吉林黑尊食品有限公司借出资金449.34万元,向关联方吉林市广之润经贸有限公司转出、借出资金共计5029万元,向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妻子孙虹无偿借出资金368.66万元。
据了解,黑尊生物的上述行为皆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金额5847.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借款。此外,黑尊生物在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规定。
对此,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决定对黑尊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黑尊生物要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再次发生。黑尊生物应当在11月30日前向吉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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