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港讯 (记者/唐正芳通讯员/唐浩)11月10日,贵港市506份公务用车专用标识(黄色)全部下发完毕,这些标识将分别统一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醒目位置,要求标识须清晰可见且不得遮挡,接受社会监督。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监督,贵港市根据自治区有关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下发文件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目前已完成公务用车专用标识登记造册和发放506份,100%完成发放。贴标识的主要是各级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公务用车(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除外)。
本报贵港讯 (记者/唐正芳通讯员/唐浩)11月10日,贵港市506份公务用车专用标识(黄色)全部下发完毕,这些标识将分别统一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醒目位置,要求标识须清晰可见且不得遮挡,接受社会监督。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监督,贵港市根据自治区有关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下发文件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目前已完成公务用车专用标识登记造册和发放506份,100%完成发放。贴标识的主要是各级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公务用车(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