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24日讯(通讯员 林枫 林怡佳)旅居刚果的福清小伙陈某于2012年1月经媒人介绍,与郑小某相识,双方满意后订婚,男方向女方交付彩礼。然而数年之后,因感情不和,男方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彩礼。福清市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彩礼而引起的婚姻纠纷,判处女方返还男方彩礼人民币25万元。
据陈某描述,2012年2月27日,他们家按照郑小某家的要求,向女方家交付彩礼288888元,糖、烟、压桌金等8万元,还有钻戒、黄金首饰等约19340元,及美元15000元。交付彩礼后,陈某一直要求郑小某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郑小某一直躲而不见,拒绝与其去办理结婚登记。无奈之下,陈某多次委托媒人和塘边村老人会郑会长及门口村支部书记到郑小某家,要求郑小某回来与陈某登记结婚。在多次遭到郑小某的拒绝后,陈某要求女方如数返还上述彩礼,但女方不予返还。于是陈某将女方郑小某、女方的父亲郑某、女方的母亲施某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彩礼。
郑小某的父亲郑某则说,订婚时他们家仅收取陈某包含各类彩礼在内的288888元,钻戒、首饰及其他欠款陈某并未给予;订婚当天,他们家在饭店办了好几桌酒席宴请亲朋好友,花了近1万元,分喜糖喜烟花了人民币2万元,将见面礼人民币2万元分别给爷爷外婆,合计花用了人民币5万元。
订婚后,陈某父亲以在刚果做生意缺乏人手为由,要求郑小某去帮忙。郑小某说,她到刚果护照就被陈某扣押藏了起来,陈某还限制郑小某的人身自由,不让她与外界联系,不给手机充话费,删除了QQ所有朋友的号码,不让她与外人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