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我会在总结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0134
邮箱:baishi@csr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1: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