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林志颖。刘占昆 摄 近年来,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案高发。24日,台湾艺人林志颖起诉北京某医疗整形机构擅自使用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林志颖诉称,某诊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林志颖:越老越帅,就是因为微整形!》的文章,擅用自己多幅照片,旨在宣传其医疗整形类项目,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及某诊所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