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7日讯 江苏省食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局近期执行了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本次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0类食品共51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合格样品501批次。
本次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52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136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品制品55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32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71批次,乳制品20批次,豆制品38批次,方便食品27批次,全部合格。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下表。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镇江、泰州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6年12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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