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0 星期三

梅溪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意外坠亡死亡赔偿纠纷

来源: 编辑:吴海东

2016年11月14日下午,一群来自湖北醴陵的求助者来到梅溪司法所,他们一进司法所就找到了工作人员,请求司法所一定要帮他们找回公道。工作人员连忙招呼他们坐下,安抚求助人员激动的情绪,了解事件详细情况,记录当事人的诉求。 

原来就在两天前,湖北人漆某在梅溪镇渡口小学附近的电网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慎从电线杆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了解情况后,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梅溪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做好死者亲属的思想稳控工作,在死者亲属心情稍有缓和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意识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的核心焦点在于对漆某死亡的性质及法律适用存在不同意见。死者亲属认为漆某是在做工中受伤死亡,其死亡性质属于工伤死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90万元。电网改造工程承包者吴某认为,漆某不是吴某的员工,他们只是承揽关系,而且事故原因是由于漆某没有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导致摔落身亡,其本身要负大部分责任,最多只能赔偿30万元。由于赔偿数额差距太大,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工作人员不放弃努力,耐心调解。首先,工作人员采取耐心约谈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冷静处理,提出合理诉求。在稳定死者家属情绪的同时,向他们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劳动关系与加工承揽关系的区别,具体分析案件异议点,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其次,针对分歧较大的赔偿数额,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同类案件,帮助死者亲属计算赔偿数额,逐项分析,逐条讲解,向死者亲属提出合理的赔偿数额。然后,工作人员对吴某做思想工作,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在法理上,工作人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死者家属所提出的诉求的合理性,劝说吴某主动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在情理上,希望吴某考量死者家属经济上的困难和未来生活的艰辛。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专业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认可工作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且签订书面协议,由吴某赔偿漆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66万元。 

在此次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梅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巧用各种调解方法,纠纷及时得到化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梅溪司法所  林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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