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 星期四

12月起福建省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三种情形可申领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吴海东

《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省法制办、省公安厅负责人昨天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三情形可申领居住证

《办法》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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