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2 星期二

研究生踢球受伤向铲球者索赔 有些犯规并非“过错”

来源:中国网 编辑:吴海东

在学校操场踢足球被铲球受伤致残,致伤的踢球同伴要不要赔偿?24日上午,29岁的研究生小王来到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以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纠纷,要求致使自己受伤的30岁的王先生及学校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近24万元。

小王是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研究生。据他称,去年8月14日下午,他和王先生在首都师范大学操场踢球。“踢球过程中,王先生猛烈铲击我的左腿,运用动作不当,用过分的力量使用危及我安全的动作,造成我骨折。”

事发后,医院给小王做了左胫骨骨折切开复位钛板螺钉内固定术,他住院14天。此案法院受理后,组织摇号委托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记者看到,鉴定结论中表明小王“致伤原因为暴力从外侧直接作用所造成”,“伤残等级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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