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的银监唐局罚字〔2004〕3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交通银行唐山分行新华道支行因为交易背景不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被罚款2079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交通银行唐山分行新华道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何力。交通银行唐山分行新华道支行存在为交易背景不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的违规行为,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被唐山银监分局处以罚款20790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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