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莲法庭开展午间巡回审判速裁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当事人腿脚不方便,巡回法庭不仅上门开庭,审判时法官还来到当事人身边为他作说明。
桥头法庭到桥下审判站开展法制宣传及现场立案。
法官在巡回审判车里审理案件。
立案庭利用审判车进行现场立案并进行普法宣传。
女法官在今年反家暴日宣传活动中进行反家暴法律知识宣传。
“太感谢法官了,我行动不方便,还特意为我上门立案,太谢谢了!”立案结束,案件原告动情地对法官说道。
为落实司法便民宗旨,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岩头法庭法官许肖月搭乘巡回审判车到岩坦镇田龙村“上门立案”。
原告李某曾为被告周某做工,其间不慎从高楼摔下致残,因赔偿问题将周某告到法庭。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进行普法宣传,许肖月专程到李某居住地上门立案。立案结束后,村民们立马围上来争着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巡回审判得到当事人及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许肖月说,“车载法庭就是一个微缩法庭,立案、开庭、调解、送达都能在车里实现”。
今年2月,巡回审判车驶进偏远的岙头村。在车里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虽然在车上,但正常法庭审判要经过的程序一样也不少: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经过两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因为尚有事实要查清,法官决定择期宣判。
去年,永嘉法院配置了全市首辆巡回审判专用车,每个月,审判车都会载着法官,缓缓驶入永嘉的偏远山区,开展送法入乡、普法宣传,这辆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流动的法庭”的车子,已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无论是大型广场还是田间地头,处处都是法官深入基层司法为民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