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为更好地服务电商发展,福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快递行业发展。在福建省登记注册的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在9月12日前向各设区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
据悉,此次专项支持的内容包括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快递投递终端建设、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快递企业省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壮大快递企业规模、推进仓配一体化、支持设施投入和技术改造等7类项目,一次性补助标准最高可达200万元。
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整合利用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传达室或服务中心,社区物业、超市、便利店、连锁店,现有农村服务中心、农家店、农资店、供销社、客(货)运站、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万村千乡”、“美丽乡村”等平台搭载快递服务,建设快递综合服务站点;
2.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具有独立的快件操作、储存空间(储存空间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配套有标准化货架、数据处理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消防监控安全设备、快递标识、广告店招等设施,在站点内公示服务承诺事项,具有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系统,为邮政监管平台预留相应的数据接口并按要求接入;
3.申报单位已建成运营6个月以上且申报时仍在运营的快递综合服务站点不少于100个,其中,快递业务独立运作空间达到15平方米以上(含)的站点数量不少于10个;
4.申报单位与3个以上(含)快递品牌法人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期2年以上。
支持标准:
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助。
快递投递终端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
1.快递投递终端包括智能快件箱、智能冷藏箱、智能信包箱等,基本符合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及管理规定(如《智能快件箱》(YZ/T 0133-2013)行业标准、国家邮政局《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等);
2.申报单位建设并在运营的快递投递终端格口数量超过1万个,且在社区、办公区、园区、院校等场所的独立设置区域布点不少于90处;
3.快递投递终端至少供3个以上(含)快递品牌企业使用;
4.快递投递终端有统一的运营主体,且使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