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南讯 为缓解办案压力,和公诉案多人少的局面,今年以来,醴陵市检察院实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提高公诉办案效率。
该办案机制主要是根据案件难易程序、干警办案规律经验和业务水平,将公诉局分成简单、复杂两组,实行专组专办,总结归纳案件类型及特点,将部分同一类型案件重点安排给同一名检察官专办,针对职务犯罪或新型犯罪类型,由办案实战经验丰富、庭审掌控能力强的主诉检察官承办,年轻检察官协助办理,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由公诉局组织召开集体会议讨论决定,科室讨论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必要时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另外,对案情相对简单、发案率较高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机制,与公安、法院衔接沟通,实行集中提讯、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开庭。同时,该院整合案管部门、法警大队的力量,分解案件办理流程中“进出口”事务性工作。
截至目前,该院公诉局今年每人年均办案由60余件提高到90件,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案件引发当事人上访,还积极争取每周开展岗位练兵、公诉讲坛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剖析。 (刘春林 通讯员: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