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朝阳接待来访群众
中国网湖南讯 涉诉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也是加强法院自身监督的重要渠道。近年来,韶山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为韶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韶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曾朝阳阐述了主要几点做法:
一、抓认识,确保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思想统一。院党组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摆正审执工作、信访工作与稳定大局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到位。
二、抓重点,确保群众的利益及时实现。一是畅通信访渠道。设立院长接待室,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并根据主管领导业务分工及部门职责,开展预约接访与专业接访。二是区别情况、对症下药,确保解决问题到位。对依法应予处理的,及时解决问题;对个别无人照顾、家庭生活困难而产生把信访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寄托的信访老户,则一方面做信访户亲戚邻居的工作,在生活上给予其帮助和照顾,使其感受到家庭和友情的温暖,一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打消信访念头;对个别长期缠诉的信访老户则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和信访人员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沟通,协商教育、稳控等措施。
三、抓源头,确保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加强对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督,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并全面推行了法官判后诠释制度,运用释明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2016年1至8月,全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共计减、免、缓交诉讼费25.8万元,发放信访救助金12万元,走访慰问贫困信访户9户送去慰问金近5000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沈富阳 通讯员 谭丙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