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8 星期一

办案要经得起心秤衡量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坷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曹 维

周五一上班,我便忙着整理稍后庭审的案卷。正从楼下回办公室的同事告诉我:“大厅有个大爷找,说打你手机没接,办公室电话占线。”

“大爷?”我翻出还躺在包里的手机,5个未接来电都是任大爷打的,“难道他的案子又出了变故?”

1996年,任大爷的儿子小任凭借过硬的机修技术,被本地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莱特公司相中签约。次年,小任被公司委派到外资东家独资成立的汉森公司工作。不料,小任在年底因工受伤,工伤二级,完全依赖护理。

1999年,莱特公司与小任达成赔偿协议,约定按照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赔偿。2000年,汉森公司将标准调整至1247元。直至2011年,补偿费已无法保障两父子的开支,小任才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申请,要求汉森公司逐年调增赔偿,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于首轮仲裁与诉讼中当事公司主体弄错、双方对历次裁决不服等原因,这场官司在历经2次仲裁、2轮3次诉讼,耗时5年后,到了我的案头。

翻开案卷,我对小任的遭遇惋惜又同情,每月千余元的赔偿要兼顾医疗护理与日常开支,可以想象父子俩生活中的捉襟见肘。可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申请已过时效,一审法院驳回小任的部分诉讼请求有法可依。

“不能再让这个案子拖延、反复!”我当即跟书记员交代,“尽快安排庭审。”

我决定先在公司一方寻求突破,让代理人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务必到庭,同时也给他打电话探探口风。

“不接受调解。”“随你判。”“最多不超过16万元。”前几轮试探,蔡某的答复很强硬。

任大爷的态度是只要日子还能过下去,我们绝不给政府和单位添麻烦。

庭审当天,蔡某许是悸于是庭审直播,并未亲自出庭,而小任却依靠担架来到了法庭,参与了整场庭审。

庭审后的十天,我连续四次组织双方调解。

几轮工作下来,双方达成协议,由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补偿小任60万元,并明文约定了不按期兑现的违约后果。

下楼见到任大爷,还没等我开口,他立马迎了上来:“事情发生快20年了,官司也打了5年多,在你这里,十天就解决了。”任大爷握着锦旗,小心而又局促:“我知道你们不收东西,这个就收下吧!”

自问整个案件我只是尽到了工作职责,但老人家却给予了莫大的肯定,何德何能又何其有幸!

(曾 妍 李 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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