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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亮出惩戒“老赖”之剑
2014年末,一起妨害公务案在全县引起轰动。被执行人李殿军欠他人土地承包金4500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时,李殿军从家中拿出20多厘米长的水果刀,扑向执行员,并一路持刀追赶。因其暴力抗法,执行员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殿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5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十起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
今年,李殿军刑满释放后,迅速配合执行法官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科副科长谢如强说:“李殿军案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让抗拒执行者引以为戒,更加尊重法律权威。”
为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农安法院多措并举,向拒执行为“亮剑”。法院与县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会商制度、联络员制度,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形成了强有力的打击合力。近三年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40件40人,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
农安法院还出台了《拒执罪自诉案件实施办法》。今年7月底,全省首例拒执自诉案件在农安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主动提出和解,其家属当庭给付执行款15万元。
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特殊群体,农安法院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将其抄送至党委政府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由后者对其进行“三停五不”惩戒,即“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威慑功能,取得明显效果。三年来,已有94名公职人员受到“三停五不”惩戒,其中,75人履行了义务,执行标的额301万元。
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农安法院将355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在全社会遍撒“威慑之网”。
多元救助 合力破解执行难
“如果没有法院救助的钱,我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在申请执行人霍某家中,他抚着伤腿激动地说。2010年,他驾驶的货车被对面驶来的重型货车越过隔离带相撞,霍某两腿粉碎性骨折,要做手术只能向亲友借钱。法院判决货车司机刘某赔偿6万余元,然而刘某仅支付9000元。看到刘某确无执行能力,霍某也陷入了绝望。后来,他在农安法院申请了执行救助,获得救助款54790元。“能把外债还清,终于没有负担了”,老霍说这才有了活下去的“精气神”。
据了解,农安法院针对部分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申请执行人又生活极其困难,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的问题,通过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予以解决。法院把执行救助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向县委汇报执行救助工作和个案情况,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形成了“执行救助一部分、民政救助一部分、乡镇补助一部分”的多元救助格局。
执行救助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工伤医疗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为救助重点,严格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救助对象、统一救助原则、统一救助流程,实施救助的执行案件,一律建立台账管理。
三年来,农安法院共实施执行救助35件,救助资金250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